WWW.AMITUOFOCN.COM
来源: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时间:2021-03-04
2021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召开学习例会,集体学习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自治区佛协副会长巴力吉、秘书长格根塔娜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例会。
会议上,格根塔娜秘书长就《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作相关解读。《办法》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规定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化管理。
协会全体人员纷纷表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颁布,对强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着重要意义,更加明确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法治思维做好协会工作,保证我区佛教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