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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浙江民宗”时间:2020-12-24
近年来,舟山市定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定海争当“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排头兵凝聚广泛力量。
01一把手主抓,全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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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保障到位。
定海区委书记亲自主抓,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宗教工作4次以上。明确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街道)党委委员担任宗教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宗教干部中层待遇,在8个重点镇(街道)成立民宗所;建立了一支由镇(街道)专职巡查员和社区(村)宗教工作联络员组成的基层宗教工作人员队伍。
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二是考核机制到位。
把宗教工作列入全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完善了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对各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及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镇(街道)分别与社区村签订了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对社区(村)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出台《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场所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考评,并对考核优秀场所和优秀负责人予以通报表彰。
建立巡查工作机制
02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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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联合会商机制。
建立由区委副书记任总召集人,宣传、公安、住建等24家单位共同参与的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宗教工作纳入社会事务管范畴,定期研究、通报涉宗领域相关问题,上年度,共组织召开各类专项协调会10余次。
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
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与自规等部门建立了《宗教违法用地联动执法机制》,与文旅等部门建立了《宗教非法出版物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非法宗教活动联合执法机制》等,按照“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执法和依法审批事项,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到位。三年来共开展各类联合执法38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4件,准予许可34件,未发生执法程序不规范、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等情况。
与消防开展联合检查
三是健全联合排查机制。
围绕场所政治安全、人员安全、活动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网信安全、财务安全、财产安全等“9个安全”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不定期的联合排查。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共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8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14处,目前已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37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改11处,还有1处消防安全隐患点和3处房屋安全隐患点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班
03一张网管控,全领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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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科网格”全覆盖。
联合区综治办印发了《定海区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信息报告、工作例会、教育培训、评比考核等各项制度,明确了网格员职责,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到分属的网格中,依托现有的网格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
举行宗教(民间信仰)领域专职巡查员培训会
二是“三人驻点”全覆盖。
在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分别成立了由属地镇(街道)统战委员(统战干部)、社区(村)主要领导及巡查员、网格员等组成的“三人驻点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三应知”“两必访、三必谈”“四应会”等工作内容,并将小组成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场所醒目位置予以了公示,实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三人驻点小组”100%全覆盖。
“三人驻点”小组上墙
三是“平安巡查”全覆盖。
由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巡查员每月对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4次以上的巡查,重点对辖区内宗教(民间信仰)违法建筑及宗教(民间信仰)领域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开展排查,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12起,及时制止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4起。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督导,通过“销号”、派发“工单”等形式,进行意见反馈,并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查员开展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