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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佛教协会 时间:2020-07-03
2020年6月30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辉率队调研我市宗教团体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及宗教团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新都宝光寺,召开座谈会,与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我市宗教界对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吕天一,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石敏、吴文嘉、黄仁柱,委员王眉潮、黄敏洁,办公室主任方征参加调研。市民宗局副局长吴德华,政法处处长谭劼,副处长何黄凯,宗教一处副处长石广庆,宗教二处处长丁长贵,新都区委书记许兴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戴军,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巧琳等陪同调研。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吕天一主持座谈会。成都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意寂、成都市道教协会会长张明心、成都市伊协秘书长蔡正军、成都市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唐远阁、成都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席张贤升分别就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做了汇报发言。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共同表示要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推动我市宗教界健康发展和成都建设作出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辉充分肯定了我市宗教界在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团体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在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陈建辉副主任就宗教团体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我市宗教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深化文化认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市宗教界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三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正确认识信仰与法律的关系,要加强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教职人员的培训,持续加强宗教界人才培养。
调研组实地调研新都宝光寺座谈会后,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新都宝光寺,详细了解宗教场所建设、活动开展、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情况,并肯定了新都宝光寺在推进宗教场所建设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方面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