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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市佛教协会时间:2019-12-05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2019年12月4日,我们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宣传日。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成都市佛教协会、青羊区民宗局联合在成都文殊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活动中,市佛协秘书长张蓉生、副秘书长郭敏,青羊区民宗局局长徐敏代表成都市佛教协会、青羊区民宗局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订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来自成都文殊院、爱道堂、金沙庵、青羊宫、娘娘庙、基督教上翔堂、平安桥天主堂、皇城清真寺的教职人员及信众共两百余人参加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阅读宣传展板
活动当日,市佛协、青羊区民宗局组织了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梁晶律师、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朱靖雯律师、陈宁律师现场解答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具体案情的讲解和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册。
送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现场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自2016年起,成都市佛教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增强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树立“法立于上,教弘于下”的观念。
开展专题法律培训
2016——2019年成都市佛教协会多次举办全市佛教界代表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在都江堰、简阳、双流、青白江、龙泉驿、成华区等地举办片区法律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组织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系列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成都市佛教协会组织了多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发送《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联合报道
青羊区民宗局/成都文殊院
图片:罗 曦/陆雪卉